|
各街道办事处、各部门、各企事业单位:
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,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09年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》(成委办发电[2009]53号)要求,现就我区开展2009年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慈善捐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捐一日收入,献一份爱心。
二、活动内容
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,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慈善捐助活动,以捐赠现金为主,也可捐赠新衣被、电热毯等御寒物品。捐赠款物用于我区“阳光”系列慈善救助工程和保障困难群众、“五保”对象、低保对象、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需要。
三、活动范围
高新区机关、街道、企事业单位、驻区部队、社会团体、学校、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居民群众。
四、活动时间
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月20日前结束。
五、捐助款物的接收和管理
高新区慈善会负责接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捐款。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代收辖区内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群众的捐款,并转交高新区慈善会。各单位的捐款可直接汇至成都高新区慈善会账户(户名: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善会,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分理处,账号:51001416145051500996),也可直接将捐款送到高新区慈善会。
各街道捐助接收工作站(点),按照属地原则,负责区域内捐助新衣被、电热毯等御寒物品的接收,并统一整理打包后送到成都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(武侯区机投镇万盛路52号,电话:87480996)。
六、职责分工
纪工委:负责慈善捐助活动的监督。
机关工委:负责机关各部门慈善捐助活动的组织发动。
发展策划局:负责慈善捐助活动的宣传报道。
经贸发展局、科技局、投资服务局、规划建设局、国土分局、财政局、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、出口加工区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工商局和创新中心负责企业慈善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,并各自联系1?2家捐助企业。
社会事业局:负责筹划、组织、协调慈善捐助活动的开展;负责学校、驻区部队慈善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,并联系10家捐助企业;负责各单位善款的接收。
各街道办事处:负责本辖区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居民群众慈善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,并联系3?4家捐助企业。
七、活动要求
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困难群众积极捐助。
各街道要做好宣传,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、商家店铺和居民群众积极捐赠,凡街道所募集的慈善资金,慈善会予以全额返还,并根据募集资金情况给予奖励。
联系人:刘俊涛,联系电话:82829735
顾 蓉,联系电话:82829767
附件:《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“送温暖,献爱心”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》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十六日
|